2004年,廊坊全市总人口389.8万人。人口出生率9.19‰,死亡率4.53‰,自然增长率4.66‰。
全市共有32个少数民族成份,少数民族人口9.6万元人,以回族、满族为主体,分别有人口6.6万人和2.2万人,分别占少数民族总人口68.7%和22.9%。
全市有一个民族自治县(大厂回族自治县),两个民族乡(文安县大围河回族满族乡和永清县管家务回族乡),84个民族村。